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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层面价格工作典型经验系列报道之十——广东佛山:“清”“降”“补”三位一体促企业发展

编者按:今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召开第二次全国价格工作典型经验总结推广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早谋划下一步重点工作;建立健全价格工作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常态化制度,并集中总结推广了10个城市典型经验。近日,将有关城市典型经验陆续登载,供各地参考借鉴、加强交流,共同推进价格改革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

 

广东佛山结合当地实际,把清费减负降成本作为佛山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牛鼻子”,出台具有“佛山特色”的清费减负降成本10条政策措施(“佛十条”),2016年以来为企业减负约566亿元。目前,佛山已基本形成清理收费、综合降本、政府补助的“清”“降”“补”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

在完善清费政策方面,先后多次出台清理涉企收费政策措施:2015年在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方面提出40条措施;2016在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等方面提出25条具体措施;2017年对港口、政务平台等方面的9类收费提出了18条清理规范要求,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清费政策体系。

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先后四次对102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减免,201641日起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零收费”,每年可为企业减负28亿元。

在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方面,率先在全省清理规范强制性培训收费;全面整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清理44个部门257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大力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对全市198个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及各类活动收费进行清理,督促卫浴协会、企业信用管理协会、云计算数据协会、工程造价协会等多个行业协会减免会费,规范了强制参展、评优评奖、订阅报刊等多项费用。

    在价格监督检查方面,通过自查、抽查、核查、督查等多种方式先后9次对人社、建设、环保、工商等180个部门和单位涉企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收费管理规定、不符合当前实际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过高的收费标准予以降低。